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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

精选推送:中国碳市场的发展、评估、协调与共同繁荣
发布时间:2023/01/09 文章来源:能源金融在线 分享:

推文导读


历经近十年的试点,我国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国际减排承诺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碳市场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市场。针对中国碳市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期小编为大家精选推送发表在Journal of Climate Finance期刊上的文章:China’s carbon market: Development, evaluation, coordination of local and national carbon markets, and common prosperity。


文章详细介绍了中国碳市场的运作模式与特点,配额的设定规则,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重点解读碳市场如何与电力市场整合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建设统一的全国碳市场的重要意义,未来全国碳市场发展的重点,以及现有碳试点如何实现与全国碳市场的协同效应等关键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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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本文是国际学术期刊Journal of Climate Finance(刊号:ISSN: 2949-7280)首期第一篇接受发表的文章,编号100001。JCLF定位于可持续发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金融前沿问题,聚焦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热点,向公众传播气候金融领域的最新理论突破与前沿成果,是全球首个专注于气候金融领域的学术期刊。


文章下载链接: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2949728022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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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为张中祥教授,现担任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影响评估专家组组长,亚太政策研究会会士。兼任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Policy Studies共同主编;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icy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等SSCI期刊创刊编委并连任至今20多年。连续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位居“终身影响力”和“年度影响力”榜单全球前1%,连续位列经济与金融领域“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前4位。著、编22部英文著作和国际期刊特刊,独著英文文章150余篇、独著中文文章100余篇,中国高校所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54年间以第一作者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文最多的10多位作者。受聘担任联合国贸发会议、经合组织、欧盟委员会等机构的顾问。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称为“气候领域学术大师”。



内容简介


文章从中国全国碳市场评价,燃煤电厂未能在第一个合规周期中遵守排放义务的原因,电力市场、绿色电力和碳市场协调发展,未来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点,现有的碳试点下一步应该做什么,碳配额和有偿分配收益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以促进共同繁荣等六个主要方面对中国碳市场的现状与发展方向进行论述。

文章指出,中国的全国碳市场承载了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量,但从商业意义上和交易配额的总价值而言,它并不是最大的市场。2021年,中国全国碳市场加上碳交易试点的年交易额仅为12.9亿欧元,而欧盟碳交易体系的相应交易额在2021年高达6830亿欧元,占全球交易总额的90%。

自中国全国碳市场运营以来,整体上碳价并未出现大幅波动,价格围绕首个交易日48元/吨开盘价波动,价格区间落在40-60元/吨。然而,上述碳价格相较整体价值存在高估的现象。原因在于在市场运营的第一年,大宗协议交易总额达1.61亿吨,占总量的83.9%。大宗协议交易主要是通过集团内部配额分配、不同排放控制企业之间直接谈判或通过中介谈判实现的。由此产生的交易相对复杂,交易过程不够透明,结算的交易价格既不能反映配额的价值,也不能反映行业减排的边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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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9月30日碳配额交易的数量和价格


鉴于排放交易制度被认为是帮助实体以最低成本履行排放义务的一种手段,合规率是评估排放交易制度绩效的关键指标,而政府尚未公布根据实体数量衡量的合规率这一重要数据。本文围绕此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最终整理出中国29个省份的合规数据,发现在第一个合规周期中存在121个不合规实体,总体合规率相对于实体数量较低,但仍达到94.4%的水平。此外,各省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合规率范围在83%到10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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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9-2020年中国29个省份在全国碳市场的表现,从83%到100%的合规程度不等


结合图1和图3可以看出,交易主体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实现合规。自2021年11月中旬,交易量显著增加。12月的交易量为1.36亿吨,是前一年5个月总交易量的3.2倍,占第一个合规周期总交易量的76%,占运营第一年总交易量的70%。在提交碳配额完成后,成交额亦大幅下降,市场缺乏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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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9月30日碳配额交易总量(10000吨)


关于燃煤电厂未能达到排放目标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也是最普遍的原因可能是电厂对碳排放交易制度的认识不足,对碳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强。另一原因可能与发电中燃煤元素含碳量的高限值政策有关。第三个原因与发电厂获得的配额总体供过于求,但大型发电厂不愿出售配额有关。

发展碳市场需要进一步改革电价机制,这涉及到电力市场、绿色电力市场和碳相关市场的协调发展。文中提出,从国家角度看,应充分利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契机,推进电价机制改革,让电价反映市场供求和碳减排成本,形成电价与碳价有机结合的价格体系,促进协调发展。但结合中国实际,全面的电价改革可能需要时间。在这项期待已久的改革实施之前,我们必须寻找其他方案来反映发电中的碳成本,如绿色电力与中国认证减排(CCER)。

在未来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点方面,文章认为重点涉及四个关键领域:碳排放交易立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将碳排放交易作为市场工具使用的规则;扩大全国碳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应优先纳入第二批全国碳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增加交易品种。

针对当前区域试点市场与全国市场并行的状况,现有的碳试点市场下一步应该如何发展? 文章就此问题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区域碳市场可以继续探索和完善更多的机制设计;其次,区域碳市场可以包括更多的行业和排放实体;三是比全国更早探索区域碳市场,率先向大规模碳市场转型;四是探索通过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跨行政区域制度管辖的区域性碳市场;第五,探索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的联动,在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开展碳配额交易。

此外,文章还强烈建议不断提高碳配额拍卖的比例,并从碳配额的有偿分配收益中设立转型基金,支持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较低的地区。最后,文章指出,数据质量、监管和管理是碳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的重中之重。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必要时应调整排放核算指南,努力提高排放数据质量,确保碳排放核算结果更加准确。对第三方碳核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样重视。这些努力确保了所有排放数据的实测性、实报实销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了单位减排在全国各部门、各地区间具有可靠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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